天降破晓,黎明前,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,沈十三最后丢了一把桔梗在火盆里,突然道:“我第一次见霍清的时候,他还只有十来岁,是在边城的一个镇子里面,那时候是哲别和大秦打得最凶的时候,他们整个镇都被屠了,只剩下他一个人。”
他的声音十分沙哑,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,他说话的时候,对着虚空,但江柔知道,是在对她说,她接过话,“然后呢?”
“已经是,十八年前的事了……”
那是沈十三第一次带兵。
哲别跟匈奴一样,都是马上的民族,草原的部落,占据大秦以西的一整块疆土,那时候的哲别是相当凶悍的,连有些国家都不能和他们硬碰硬。
新任的哲别可汗上位了,他比老可汗要有野心,胆子也更大,草原上的物资匮乏,除了牛和羊,什么都没有,人要生活下去,仅靠牛羊肉是不够的,于是他想用牛羊和大秦换物资。
可是他的‘换’,不是我们概念中的换。
他们用一头牛,要换别人的十匹丝绸、十把铁器,以及无数漆料、铜料、丹砂、犀皮与象牙。
他们还要跟边城的百姓做交易,还是用一头牛,来换无数的粮食、瓜果、蔬菜、渔猎产品等,总之,恨不得用一头牛来换别人的整个天下。
别人老百姓又不是傻子,你那一头牛能有多大的价值,就要换走人家这么多的东西,人家能干吗?
物品交易这种东西,本来就是靠双方自愿的,否则就叫做抢了,没有人愿意用一家人几乎一年的口粮,来换一头牛,哲别人换不到东西,索性就开始抢了。
大秦西边的百姓苦不堪言,完全生活在水声火热中。
不换吧,打不过人家,换吧,东西太少,要亏。
哲别人骁勇善战,全民皆兵,就算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儿,也能提枪上马,边城驻军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,但凡他们闯进城一次,城中都像被土匪抢劫了一样,发展到后来,他们连县衙都敢抢。
边城政府反抗了许多次,次次惨败,无奈只能往朝廷上报,
那时候,沈十三已经从军一年。
这一年他什么都不是,只是一个无名小兵,被沈国安放在最危险的前锋阵营,跟所有士兵一样,提着脑袋冲锋陷阵,
一年后,他才凭借累累的军功,封了将军。
边城的急报送到京城,皇帝力排众议,任了这个少年将军做主帅,带兵出发,镇压哲别。
这是沈十三扬名天下的一战,那一战,让天下人都认识了他,知道了大秦有一颗新星,叫做沈战,跟他爹一样能打。
哲别凶悍,他更凶悍,他手下的士兵,如同虎狼之师,直扑敌军的腹地,第一仗就打得哲别哭爹喊娘,匆匆拆了帐篷逃走。
后来大大小小,两军交了不少战,一一以秦方全胜作为结局,哲别遭受大创,稍安分了一段时日。
但没过多久,他们就卷土重来,这次反扑,却不是反扑的秦军军队,而是洗劫了各个防卫薄弱的边城。
霍清的家就在边城以南的一个小镇之里面。
那里的镇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里的,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,民风很淳朴,可是这次最先被哲别游军找到的,就是那个镇子。
沈十三收到线报赶过去的时候,整个镇子都没了。
到处都是尸体,横七竖八的摆在纵横的街道上,无一活口,连牲畜,都被一一抹了脖子。
沈十三带人离开的时候,十几岁的霍清从一栋房子里面爬出来。
他浑身都是血,受了不轻的伤,看得出来是经过了一场搏斗,但是输了。他生来就体弱,但这镇子里的风气相当好,没有外面的浮躁,家家户户,只要能够吃饱就行,不追求奢侈,没有多余的物质要求,因此生存压力并不大。
霍清平时帮爹娘打个下手,照顾照顾家里的兔子和鸡,还是完全没有问题,他幼时就爱读书,是家里唯一一个知识分子,多的时候,他会教别人家的小孩儿读书,收取几个铜板的费用,也能够补贴补贴家用。
他原本有两个哥哥,一个妹妹,在那一次洗劫中,全都死了。
沈十三经过那栋房子的时候,霍清正从院子里往外爬,院子门口躺着一个赤裸的小女孩儿,看样子只有八九岁。
赤裸的小女孩儿。
乱军洗劫村庄,赤裸的小女孩儿,那身上的痕迹,大家都是男人,都明白。
沈十三不是故意要看,实在是那尸体就摆在那里,等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看光了。
小女孩儿身上有很多痕迹,惨不忍睹,下身也烂得不成样子,身上没有致命伤,她是被轮*致死的。
这么小一个孩子,根本都还没有开始发育,甚至连胸口都是平的,却以这种方式死去。
霍清受了不轻的伤,整个人都血糊糊的,根本看不出他伤到哪儿了,又让人觉得他哪儿都伤到了。
他拖着一路的血痕,爬到小女孩儿身边,哆哆嗦嗦的脱下自己身上的血衣,大哭着把小女孩儿包裹起来,抱着她哭得声嘶力竭。
这样的场景,沈十三见的多了,在乱世里,有战争的地方,多的是生离死别的百姓。
院子里面还躺着四具尸体,分别是霍清的爹娘和哥哥。
他想要爬回院子里,却已经没有力气了,他身上的血越流越多,哭都没有了声音。
这章没有结束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喜欢将军抢亲记请大家收藏:(www.81zww.net)将军抢亲记八一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