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卿儿的回答在种溪的意料之中,因为种溪的字是学的明朝文征明。
文征明乃有明一代书法之集大成者,孩提习字,浸淫八十载,融汇前朝历代大家书法,博采众长,而后开宗立派,自成一家。
文征明的字无双于世,最善小楷,其次才是行书,林卿儿看到的书注是种溪写的文征明的行书,只是行书便就是如此反应,如果看到那笔小楷,只怕更要称绝了。
现在距离文征明出世尚有四百余年,种溪的这笔字林卿儿自然没有见过。
种溪摆了摆手,笑道:“我这笔字不过胡乱写写,瞎琢磨罢了,此事你自己知道便好,不足为外人道也。”
种溪的话,叫林卿儿有些一头雾水的感觉了,林卿儿看的出来,种溪的行书确实写的极好,若是旁人有这笔字,为了名声早就大肆宣扬了,可偏偏种溪自己却捂着,还不让她同别人提起,难不成这位小衙内就这般不在意名声?
“衙内果真是与众不同,世人皆爱名,唯衙内畏之如虎,内秀到衙内这个份上实属罕见了。”林卿儿小声地嘀咕了一句。
种溪笑道:“只是未到时机,急什么,此事我自有打算。”
种溪说的话倒也不是在敷衍林卿儿,他是确实有自己的打算,他现在是有荒唐之名的纨绔子弟,就算写得一笔好字又如何,又有谁会真的因此而高看他一眼?
种溪要名,这笔也会成为他邀名的方式,但绝不是现在,绝不是这个场合,现在还太早,还不是最好的时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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